擁有美國護照的趙男去年遭人檢舉,經檢方通知未到案被通緝,直到日前入境遭攔下。趙男辯稱,1萬美金是介紹 費用,同時也負責處理許女在美國的食衣住行,只是「陪著她」,醫院支出則由許女自行支付。
趙向檢方供稱,曾開工作室幫忙洛杉磯附近小城市生殖醫療診所醫師介紹客戶,醫師會和客戶視訊,經專業評估後,女子才會到美國,每次介紹1個客戶會酌收1萬美金。
精通英文且家境優渥的許女稱,想到國外生小孩,才上網找資料,和趙男溝通、分析後認為可行,決定遠赴美國做試管嬰兒,趙男從一開始介紹、陪伴到診所、生完小孩,整個流程都在旁「輔助」。
許女指出,先從網路上篩選美國精子中心的精子號碼,挑選他人精子與自己卵子結合受孕,確定生產計畫後,飛往美國旅行約半個月,再依照身體狀況,在醫院打排卵針、作療程。但事後雙方發生部分糾紛,許女認為趙男未履約,應全數退款,但趙男則咬定,受孕生產過程都是許女和醫師溝通,自身工作已完成,一毛不都願意退,且無和解意願。
檢方調查,許女在2014年6月在台灣匯款9萬多元費用給趙男,剩餘三分之二款項在美國交付現金,且許女的戶籍資料顯示,在2015年底產下一子一女龍鳳胎,認為趙男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、胚胎居間介紹,依人工生殖法第31條提起公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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