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稅局表示,對於患者而言不論是看健保還是自費,拿到的都是收據,不會特別留意自費及健保金額各是多少,但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時開立的收據,應該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,除了部分負擔及掛號費外,如有其他自費收入,應該要主動開立醫療收據給患者。
以這次被國稅局查到逃漏稅的眼科診所為例,為病患置換人工水晶體等醫療行為所收取自付差額之自費收入,應開立醫療收據並申報收入,但可減除房租、業務使用設備的折舊及修理費用、雇用人員的薪資、執行業務之旅等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,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繳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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